为保障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加强实验室消防、安全工作,预防和减少事故,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结合本中心的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责任书。
1、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,增强安全意识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电、防毒、防爆、防漏等“七防”工作。
2、严禁在实验室内烧饭吃东西,严禁在实验室及楼道内吸烟、焚烧其它物品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,发现火灾主动扑救,及时报警(119)。
3、使用化学试剂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,有毒或易挥发的试剂使用必须在通风柜内操作,气瓶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,做好防毒、防爆、防漏等工作。
4、实验室的电冰箱内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的药品、不能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,防止爆炸事故或误食事故的发生。
5、树立安全、节约用电的思想。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,配电装置有故障应请物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,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,严禁多台仪器设备使用同一电源插座,严禁超负荷用电。实验室空气分开关每月测量一次,检查漏电装置是否正常。
6、必须注意保持实验室的卫生,离开实验室前应打扫干净,及时清理废纸等杂物。
7、离开实验室时,要坚持做好“四关一锁”(关电、关水、关气、关灯、锁好门窗)工作。
8、爱护实验室设施。
9、定期检查责任范围内各实验室的安全问题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力争在安全上不出问题,将安全工作做细、做好。
10、由于个人疏忽或故意造成事故发生,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。
本责任书一式二份,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分析测试中心主任 实验室责任人:
2010年3月1日